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 号)文件及相关要求,现将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证书“职务”调整

    1.企业主要负责人证书(A 类):新增“董事长(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职务。取消“安全总监”、“其他”职务。

    2.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B 类):新增“项目安全总监”职务。       

    二、证书换发

    持有我省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C3)证书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实际需求,自愿选择换发机械类(C1)证书或土建类(C2)证书。证书换发完成后,不能再由 C1 或 C2证书免试换发 C3 证书,原 C3 证书自动注销。

    证书换发流程:聘用企业可通过本平台“证书换发”模块进行业务申报,持证人通过“苏服办”手机 APP 进入“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用程序进行确认,审核通过的,1个工作日内可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三、其它事项

    1.已持有 A 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证书或 C 类证书的,不得同时报考或持有其他类别安管人员证书。

    2.需办理 A 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证书或 C 类证书相关业务(含单位调动、延期、信息变更、证书换发)的,须先注销其已持有的其他类别安管人员证书,再申请业务办理。

    3.A 类证书原职务为“安全总监”或“其他”的,在办理业务时,须先变更职务信息,再申请业务办理。

    4.报名考核或办理 A 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或 B 类“项目安全总监”证书业务时,须校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其中 A 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B 类“项目安全总监”具备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

    5.相关调整事项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025-51868676(分机号 3)(报名考核)   025-83666746(分机号 1)(业务办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6 年 3 月 18 日